新发布的报告就可遗传的人类基因组编辑提出建议

一个国际专家委员会警告不要过早使用基因组编辑,直到所有安全问题都得到解决,公众有机会考虑这些技术的各种影响。

新发布的报告就可遗传的人类基因组编辑提出建议

围绕人类基因组编辑的一系列伦理、道德和社会问题,加上缺乏强有力的法规,要求对该技术的临床应用进行仔细检查。 在美国国家医学院、美国国家科学院和英国皇家学会的支持下,召集了来自 10 个国家的专家组,以确定负责任的前进道路。


国家医学院、国家科学院和皇家学会。 2020 年。 可遗传的人类基因组编辑. 华盛顿特区:国家科学院出版社。 https://doi.org/10.17226/25665.


一般的结论是,我们需要谨慎行事。 在现阶段, 可遗传的基因组编辑尚未准备好在人类中安全有效地尝试, 并应保留用于特定情况:

“如果它们曾经被使用,基于对致病变异如何导致疾病的严格理解,将这些技术用于医学上合理的干预是至关重要的,” 牛津大学 MDUK 牛津神经肌肉中心遗传学教授委员会联合主席 Kay Davies 解释道。 “需要对人类胚胎基因组编辑技术进行更多研究,以确保可以进行精确的改变而不会产生不希望的脱靶效应。 国际合作和对基因组编辑各个方面的公开讨论将是必不可少的。”

阅读 11 条关键建议:

推荐1:除非并直到明确确定可以有效且可靠地进行精确的基因组改变而不会在人类胚胎中发生不希望的变化,否则不应尝试用经过基因组编辑的人类胚胎建立妊娠。

这些标准尚未得到满足,需要进一步研究和审查才能满足这些标准。

推荐2: 在一个国家决定是否允许临床使用可遗传的人类基因组编辑 (HHGE) 之前,应进行广泛的社会对话。 HHGE 的临床使用不仅引发了科学和医学方面的考虑,而且还引发了委员会无法处理的社会和伦理问题。

推荐3:不可能定义适用于可遗传人类基因组编辑 (HHGE) 的所有可能用途的负责任的翻译途径,因为用途、环境和考虑因素差异很大,不同类型用途之前需要的基础知识进步也是如此可以认为是可行的。

HHGE 的临床应用应逐步进行。 在任何时候,都应该有明确的许可使用阈值,基于是否可以并且已经明确定义了负责任的转化途径以评估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以及一个国家是否已决定允许使用。

推荐4:如果一个国家决定允许,可遗传人类基因组编辑 (HHGE) 的初始用途应仅限于满足以下所有标准的情况:

  1. HHGE 的使用仅限于严重的单基因疾病; 委员会将严重的单基因疾病定义为导致严重发病或过早死亡的疾病;
  2. HHGE 的使用仅限于将已知导致严重单基因疾病的致病性遗传变异改变为在相关人群中常见且已知不会引起疾病的序列;
  3. 不会对没有致病基因型的胚胎进行基因组编辑和转移过程,以确保没有任何由编辑胚胎产生的个体暴露于没有任何潜在益处的 HHGE 风险; 和
  4. HHGE 的使用仅限于以下情况:(i)没有选择生育一个没有严重单基因疾病的遗传相关孩子,因为在没有基因组编辑的情况下,他们的胚胎都不会受到遗传影响,或 (ii) 有极差的选择,因为未受影响的胚胎的预期比例将异常低,委员会将其定义为 25% 或更少,并且尝试了至少一个周期的植入前基因检测但没有成功。

推荐5:在任何尝试用经过基因组编辑的胚胎确定妊娠之前,临床前证据必须证明可遗传的人类基因组编辑 (HHGE) 可以以足够高的效率和精度进行,以在临床上有用。 对于 HHGE 的任何初始用途,安全性和有效性的临床前证据应基于对大量编辑过的人类胚胎的研究,并应证明该过程能够以高精度生成和选择合适数量的胚胎, :

  • 对目标进行预期的编辑并且没有其他修改;
  • 在脱靶位点缺乏由编辑过程引入的额外变体——也就是说,新基因组变体的总数不应与在可比较的未编辑胚胎中发现的有显着差异;
  • 缺乏由编辑过程引入的镶嵌现象的证据;
  • 具有适合怀孕的临床等级; 和
  • 非整倍体率不高于基于标准辅助生殖技术程序的预期。

推荐6:任何关于可遗传的人类基因组编辑的初始临床应用的建议都应符合建议 5 中规定的临床前证据标准。临床应用的建议还应包括在移植前评估人类胚胎的计划,使用:

  • 直到囊胚阶段的发育里程碑,可与标准体外受精实践相媲美; 和
  • 囊胚阶段的活检显示
    • 所有活检细胞中都存在预期的编辑,并且
    • 没有证据表明在目标基因座上进行了意外编辑; 并且没有证据表明编辑过程在脱靶位点引入了其他变体。

如果经过严格的评估,胚胎移植获得监管批准,那么在怀孕期间进行监测以及对由此产生的儿童和成人进行长期随访至关重要。

推荐7: 应继续研究从培养的干细胞产生功能性人类配子的方法的开发。 产生大量此类干细胞衍生配子的能力将为准父母提供进一步的选择,通过有效生产、测试​​和选择没有致病基因型的胚胎来避免疾病遗传。 然而,在生殖医学中使用这种体外衍生的配子会引发不同的医学、伦理和社会问题,必须仔细评估,而且这种未经基因组编辑的配子需要获得批准用于辅助生殖技术,然后才能用于辅助生殖技术。考虑用于可遗传的人类基因组编辑的临床应用。

推荐8: 任何正在考虑临床使用可遗传人类基因组编辑 (HHGE) 的国家都应有机制和主管监管机构,以确保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 从事 HHGE 相关活动的个人及其监督机构遵守既定的人权、生物伦理和全球治理原则;
  • HHGE 的临床路径结合了相关技术的最佳实践,例如线粒体替代技术、植入前基因检测和体细胞基因组编辑;
  • 独立国际评估的科学研究进展以及 HHGE 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结果为决策提供依据,这表明这些技术已经发展到可以考虑用于临床的程度;
  • 对任何使用 HHGE 的申请的科学和伦理的前瞻性审查由适当的机构或程序认真执行,并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决定;
  • 正在考虑的 HHGE 拟议申请的通知由适当的机构提供;
  • 已批准申请的详细信息(包括遗传状况、实验室程序、将进行此项工作的实验室或诊所以及提供监督的国家机构)公开,同时保护家庭身份;
  • 详细的程序和结果发表在同行评审的期刊上,以传播推动该领域发展的知识;
  • 执行个别研究人员和实验室负责任的科学行为规范;
  • 研究人员和临床医生通过组织和参与关于协调和共享影响 HHGE 安全性、有效性、长期监测和社会可接受性评估的相关科学、临床、伦理和社会发展的结果的公开国际讨论来展示领导力;
  • 在提供 HHGE 的临床使用之前创建和采用 HHGE 临床使用的实践指南、标准和政策; 和
  • 接收和审查偏离既定准则的报告,并酌情实施制裁。

建议9: 在临床使用可遗传的人类基因组编辑 (HHGE) 之前,应建立一个具有明确角色和职责的国际科学顾问小组 (ISAP)。 ISAP 应拥有多元化、多学科的成员,并应包括独立专家,他们可以评估基因组编辑和相关辅助生殖技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科学证据。

ISAP 应该:

  • 定期更新 HHGE 将依赖的技术的进展和评估,并推荐达到技术或转化里程碑所需的进一步研究进展;
  • 评估是否已满足 HHGE 可考虑用于临床的任何情况的临床前要求;
  • 审查 HHGE 任何受监管用途的临床结果数据,并就可能的进一步应用的科学和临床风险和潜在益处提出建议; 和
  • 应国家监管机构的要求,就向建议 10 中所述的国际机构提供任何负责任的转化途径提供意见和建议。

推荐10:为了继续应用超出为 HHGE 的初始使用类别定义的翻译途径的可遗传人类基因组编辑 (HHGE) 应用,具有适当地位和不同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国际机构应评估并就任何拟议的新使用类别。 该国际机构应:

  • 明确定义每个提议的新用途类别及其限制;
  • 就围绕新用途类别的社会问题开展并召开持续透明的讨论;
  • 就是否适合跨越允许新的使用类别的门槛提出建议; 和
  • 为新的使用类别提供负责任的翻译途径。

推荐11:应建立一个国际机制,通过该机制可以接收对偏离既定指南或推荐标准的可遗传人类基因组编辑的研究或实施的担忧,并将其传达给相关国家当局并公开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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